各分部,各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開教〔2016〕10號),經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授予2406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決定不授予21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2)。
國家開放大學
2019年7月9日
各分部,各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開教〔2016〕10號),經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授予2406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決定不授予21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2)。
國家開放大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