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各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開教〔2016〕10號),經國家開放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授予1401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決定不授予27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2)。
附件:1.國家開放大學授予學士學位名單(1401人)
2.國家開放大學不授予學士學位名單(27人)
國家開放大學
2018年1月17日
國開學位[2018]1號關于授予1401名本科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士學位的決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