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部,各相關學院:
國家開放大學決定2015年繼續開展優秀畢業生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15年1月和7月開放教育本科(專科起點)及專科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及程序
評選條件及程序遵照《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電校學〔2008〕4號)。其中,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畢業作業)成績良(含)以上或不低于75分。
三、推薦名額
各分部、各相關學院按照以下比例向總部等額推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
(1)畢業生人數在一萬人以內的,每千人可推薦1人,最多推薦8人;畢業生人數不到一千人的,可推薦1人。
(2)畢業生在一萬人以上,不到一萬五千人的,可推薦9人;不到兩萬人的,可推薦10人;按此類推,每五千人可增加推薦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薦名額限制:
(1)在讀期間或畢業后獲得省部級或大軍區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各項平均成績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級獎勵是指省級黨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獎勵和國家各部委授予的獎勵,省級黨委或政府所屬委、辦、廳(局)等部門授予的省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和青年五四獎章也視為省級獎勵)。
(2)獲得博士、碩士學位后又參加開放教育學習者,并且在讀期間表現突出。
各分部、各相關學院在推薦候選人時,應結合本校實際,注意兼顧不同類型的學生群體(如少數民族畢業生、邊遠地區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畢業生等)。殘疾人教育學院畢業生,由總部單獨下達推薦名額。
四、報送材料
1.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匯總表(附件1)。
2.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推薦表(附件2)。
3.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事跡介紹(撰寫要求見附件3)。
4.優秀畢業生候選人成績單(包括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及綜合實踐環節成績)。
5.優秀畢業生候選人一張5寸學習或工作照片、一張1寸彩色證件照片(貼在推薦表格上)。
6.優秀畢業生候選人在讀期間或畢業后所獲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其中,材料1、3 、5在寄送紙質材料的同時,還需提交電子文件。
五、工作進度及要求
各分部、各相關學院根據評選辦法的要求,將職責落實到相應的部門和人員,做好組織發動、評選和推薦工作,對候選人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按照“報送材料”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支持與學生事務中心。
六、注意事項
1.各分部、各相關學院必須在候選人推薦表中簽署審核意見,意見應包含對推薦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實情況以及初審情況,由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只有部門印章一律視為無效。
2.成績單務必通過教務管理軟件打印,以保證成績的準確性和樣式統一。同時,在表格下方注明必修課程平均成績、其他課程平均成績,以及“成績審核無誤”。如打印成績單計算有誤,請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績單學校意見欄中填寫“同意畢業”的字樣,并加蓋各分部、各相關學院學籍審核部門印章。
3.各分部、各相關學院應避免出現候選人過分集中的情況,如候選人來自同一學習中心(教學點)的同一專業或同一班級,原則上將只擇優評選一人。
4.候選人所在學習中心應認真審核候選人事跡介紹,如出現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情況,將取消候選人的參評資格。
5.各分部、各相關學院嚴格按照推薦名額上報候選人,超出名額上報的推薦候選人將不被列入正式參評名單。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狄曉暄、江小青
電 話:(010)57519506,57519286
電子郵箱:xsc@crtv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75號41號信箱 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支持與學生事務中心
郵政編碼:100039
附件:1.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匯總表
2.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推薦表
3.2015年度優秀畢業生候選人事跡介紹撰寫要求
國家開放大學
2015年10月16日